秒发声明问责代理公司,“小满”文案抄袭实锤,奥迪和上思谁担责?
2022-05-23 09:24:16
来源:北京商报网
已入驻财经号
作者:佚名
关注中金在线:
-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从捧为“神级佳作”到被指“全本抄袭”,奥迪的“小满”宣传短片,翻车仅用一天。该短片已连续两天冲上热搜,正反交替,一地鸡毛。5月22日,在博主“北大满哥”发布有关奥迪宣传短片抄袭其文案的相关短视频后,奥迪迅速发布声明称,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并称已责成创意代理公司处理。
从奥迪方面的表态来看,抄袭事件已经实锤,并问责承接该短片的代理公司。但在该事件中,发布者(一汽奥迪)、代理商(上思广告)及主演刘德华,三方是否均需担责成为关注焦点。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视频制作基于创意代理公司,在声明中奥迪方面也表明为代理公司处理,但由代理商责任导致的侵权事实,奥迪方面作为直接面对公众的视频发布者也很难完全从该事件中免责。 “小满”短片全面下架
时间倒回至5月21日,刘德华与奥迪品牌合作的宣传短片《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上线后刷爆各平台,“刘德华科普小满节气”的词条也迅速冲上热搜。而作为该片导演的彭杨军也发布微博表示,“这是我导演过的片子里最轻松愉快的一次……谢谢所有的小伙伴们,谢谢客户一稿过”。 然而,一稿过的“小满”,一天后便惹出大麻烦。5月22日,名叫“北大满哥”的博主发布短视频并配文“被抄袭了过亿播放的文案是什么体验”,直指刘德华及奥迪品牌视频文案全文抄袭。据了解,“北大满哥”所指被抄袭的视频,是其去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小满的视频,彼时其视频点赞量超10万。而两者文案逐句对比能发现,奥迪广告文字与上述小满视频如出一辙。对比视频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根据该短片简介显示,“小满”宣传短片代理商为M&C Saatchi(上思广告),代理商创意为张皓。随着“奥迪小满广告抄袭”登上热搜,奥迪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均删除相关视频,并发布声明致歉。奥迪方面在声明中表示,“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提报并执行,本着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我们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在事实正式澄清之前,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
据了解,上思广告由查尔斯·萨奇与莫里斯·萨奇在1995年与杰里米·星克莱尔等人联合成立,总部位于英国伦敦。该品牌在国内的汽车品牌客户包括比亚迪(002594)、宝骏汽车、保时捷等。2019年,上思广告陷入人事动荡和财务造假风波,莫里斯带着三位高层离职,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创意总监和首席策略官也相继自愿解聘。
业内人士表示,通常企业的创意广告会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方案提交和制作,企业负责审阅和最终定稿发布。奥迪在声明中表示将责成M&C Saatchi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也是划清第一责任方。 在奥迪致歉后,惹祸的上思广告也发布声明称,我司奥迪服务团队系奥迪小满篇品牌视频开发团队,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该公司奥迪服务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视频中文案内容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一汽奥迪品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困扰。“我们深表歉意,并诚恳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时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对原作者的损失。我司郑重承诺将在广告创作中尊重和保护原创作者权益,严格杜绝此情况发生。”
新媒体时代带来新问题
上思广告闯祸,奥迪是否担责?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小满”短片制作完成后由奥迪在其官方渠道进行发布,并产生流量,虽然该视频已经删除,但已经发酵一天时间。
“视频下架只是停止继续侵害行为,但此前的侵害行为已经存在。”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认为,如果该广告挪用个人视频内容用于商业目的,但内容上并未标注来源和作者,在《著作权》法上为侵害行为。作为主演的刘德华,仅提供人物形象,视频内容和文案及发布都与其无关,因此不会涉及相应责任。奥迪作为发布者,其将视频发布出并用于商业用途,虽然由奥迪代理商进行制作,但被侵权者也可以起诉企业,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陈文明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企业与委托公司在达成相关合作前,会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在广告制作上通常会标明保证著作权相关规定,如果被侵权者起诉企业,企业可以将代理商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如果该事件对企业造成恶略影响,企业也可以继续起诉代理公司,让其承担相应损失。”
对于此次抄袭事件,一汽奥迪相关人士表示:“一汽奥迪品牌非常重视原创和知识产权保护。每一个直击人心的创意背后,都是无数个日夜的厚积薄发。”
随着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崛起,个人在公开平台上发表作品越来越普及,但这并不是给抄袭者提供便利条件。业内人士表示,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未经当事人允许,用作商业目的已触碰法律红线,未来企业应加强管理和审核,以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事实上,据了解,广告公司在进行广告宣传创意时,通常也会进行与论文相似的文案查重程序。但一位广告行业内人士坦言,以前对于文字类的文案仅需检索便能得到查重结果,但视频类产品中主播的口播式文案,确实有查重难度。对此,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媒体时代产生短视频、音频等多种作品呈现形式,企业也很难发现文案和创意源头,还需上线能在新媒体形势下检索App或平台以解决该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 刘洋 刘晓梦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