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3.15”几乎成了维权的代名词,各地媒体在元旦之后就在筹划“3.15”晚会;很多普通车主也都把久拖不决
汽车消费的投诉寄托在这一天或这段时间,“有冤的伸冤、有苦的诉苦”;而厂家、商家在消费者充满期盼的氛围总是小心翼翼,低调行事,显得那么的不协调。这一冷一热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特有的内在规律的表现?还是一种行政手段所为? 答案应该是前者,理由如下:
一是,生产服务企业的信誉受到考验,消费者要“知情”
买家和卖家的关系在十多年前没这么紧张,消费者买东西好像也从没怀疑过厂商的信誉。就连买汽车这样的“大件”一般也相信厂家的《说明书》,后来发现有些地方不一致,比如油耗“说的”和实际相差较大,质疑者甚多。现在再看买车的人,个个都是“明白人”,不仅对全市同品牌的价格摸得个“八九不离十”,就连“真假油耗”也要弄个一清二楚。
消费者要买一件商品,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产品能否合格、是否与厂家公布的承诺一样?在没有得到真实感觉时不会急着“出手”,都很理性。在竞争激烈环境中生存的企业,怎么能让消费者认可?光靠广告是不够的,这就是试乘试驾经久不衰的原因,不仅有媒体专场、还有“准购车人”专场、“一家人”专场、“情侣”专场等等五花八门。主办方是想通过驾驶者的“现身说法”,再由媒体人“巧笔生花”来“以理服人”,争取更多人的青睐;“请进来、走出去”车友会活动更是丰富多彩,消费者在活动过程中体验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一系列与客户零距离接触的活动传递出品牌的服务理念。这些经销商常用的销售辅助手段,也在提高着企业自身的素质。
二是,消费者学会了保护自己,借助媒体要“说话”
相对厂家商家而言,作为个体的消费者是弱者,以前遇到一些对自已不利的事情,很多人“怕麻烦”会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忍则忍。目前,实施了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上已深入人心。如今遇到商品有暇疵或有质量问题的事,在双方反复协商无果或不满意的情况下,消费者会想到联系媒体,借助媒体的力量讨个说法。一位朋友的邻居梁女士2006年初用多年的积蓄买了辆捷达车,开了两个月时因倒车不小心撞到树上,发现后
保险杠漆面开裂露出的底漆异样,和原车漆不同,她怀疑此车后保险杠不是原车件。于是找经销商协商,想知道这是咋回事。连续几次经销商总是推诿,还用“这车在你手里两个多月,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换的?”的话来刺激她,梁女士一气之下给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某栏目打电话,恰逢3.15前夕被媒体刨根问底一曝光,果真有问题。于是厂家出面了,此事在很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梁女士对处理结果很满意:“原来只是想要点补偿,没想到还换了车。”
看来,如今的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确实理性了许多。
三是,由3.15拓展到全年,诚信服务渐成风气
每年二月底,厂商就开始准备有规模的促销活动,各种各样的打折、优惠。在吸引更多的买主的同时也对老客户进行跟踪服务。就汽车而言,这段时间买车的,或在价格或装饰或保险上都不同程度的有优惠;保养的,或免费检测助力转向油等36项或免费测胎压或免费洗车等等。厂商们的这些举动,一方面是市场竞争所致,同时也要看到厂商正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拉近和消费者距离,提高客户满意度。
受每年春季的“3.15行动”的启发,大品牌的4S店还将其优惠活动中周到服务扩展到“五·一”、“十·一”,讲诚信、重细节、重口碑,对全年销售产生积极的影响。尽管近几年出现了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投诉也“水涨船高”上升态势。但以节日为风格的“服务大餐”也化解了不少消费者的怨气。
四是,3.15平台强化厂商责任,优者兴盛劣者淘汰
我国开展这项活动已有25年,几十年来3.15形成一种“弘扬正气打击歪风”积极现象,不断提醒着有信誉的厂商更加“无则加勉”、鞭策着不良厂商“有责改之”。每年的3.15厂商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完全由市场来评判,由消费者来打分。这就督促厂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前提下,提高《消法》执行力度。
“几家欢乐几家愁”这是形容厂商们在3.15期间的心态,普通百姓都敢站出来说话,假冒伪劣无法生存,被曝光的企业就会失去市场。3.15成为一种现象,在于它独特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尤其是在引导全社会“诚实守信”方面的成效十分明显。
近几年来,3.15有越来越“火”的趋势,很多地方都把3.15 称为“节日”。有人企盼“何时不在成为节日?”这只是个良好的愿望而已,因为“3.15”代表的是厂商资格优劣亮相的符号、是消费者感受好坏的心声、是政府和行业协会打击假冒伪劣的决心……
可见,3.15总是让人担惊害怕,3.15又能让人充满期待,这就是一年比一年更有魅力的“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