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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新排污标准将实施
www.cnfol.com 2008年01月08日 09:40 青岛新闻网 
  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今年起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国Ⅲ标准,各相关部门将从上牌管理、燃油供应、进货销售等多个环节加强监管工作。

   实施国Ⅲ标准后,新车销售、注册将根据车型分步实施,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新车将不能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对于外地转入本市的 机动车,今年3月1日起达不到国Ⅲ标准的重型汽车以及7月1日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交警部门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柴油车执行“国Ⅲ”标准,对于车辆生产、销售企业,车用燃油经营企业以及购车人都有一定的影响,市民在购车前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vecc-sepa.org.cn进行相关车型的查询。

   据环保部门的数据分析表明,实施国Ⅲ标准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以重型柴油车为例,实施国Ⅲ阶段排放标准将比国II阶段削减汽车污染物排放量70%以上,此举将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岛城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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