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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环境污染致癌 消费者状告汽车厂家获赔
www.cnfol.com 2006年12月08日 07:56 重庆晚报 罗彬
  我市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调解了结,原告获得2.5万元经济补偿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12月6日,我市首例消费者状告轿车车内环境污染致癌案调解结案后,消费者获得了2.5万元经济补偿。因此案没有通过判决定性,“车内空气能否致癌”、“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能否参照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衡量车内环保指标”等仍没有一个法律上的答案。

  甲醛超标达三倍

  消费者霍康(化名)称,他是2005年8月3日向南岸区法院起诉的,被告是某汽车生产厂家及其重庆销售商。霍康诉称,他在2003年1月30日购买了一辆轿车,登记车主是他家人,但一直是他在使用。2004年6月,他在体检时发现肝部异常,医生要他请家属,但他告诉医生自己有知情权,医生遂告之有癌变,后诊断为肝癌。记者看到西南医院的诊断结论是:原发性肝癌。

  霍先生反思:虽然多年前就发现自己有乙肝病毒存在,但属于“乙肝病毒慢性无症状携带者”,传染指标HBV-DNA属于阴性,这种情况报考公务员都不受限。根据现有理论,乙肝治愈后不会突然恶化,更不会突然病变成肿瘤,何况自己生活习惯很好,从不抽烟、喝酒。经过苦思冥想,他突然想到同事坐自己的车时,曾经常问“你这个车怎么有股异味?”为此,他怀疑是车内空气污染所致。2004年8月16日,他将车送到重庆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测试。

  这份检测报告表明,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该车车内环境污染浓度中,甲醛超过标准值3倍。

  索赔数额37万元

  霍先生在咨询重医附一院专家盛教授时,盛教授认为超标甲醛直接影响肝脏,癌症与此有关。查出癌症后,霍先生借钱进行了肝脏移植手术。于是,他在诉状中列出了3项主要诉讼请求:一是退还轿车,二是返还11万余元的购车款和购置费,三是赔偿医疗费2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等。

  第一次开庭时,霍康代理人、重庆德正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治冰作为全权代理人,在征求霍的意见后,将索赔数额确定为37万元。

  向治冰律师认为,要直接证明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很难。没有检测标准检测的产品并不说明它没有缺陷,只要对消费者的财产和人身具有危险性,就是缺陷。

  质疑报告无依据

  11月17日上午,此案第三次开庭时,汽车生产厂家的代理人称,霍有18年的乙肝病史,他的病需要用药物来抑制,而乙肝病就是他产生原发性肝癌的主要原因。

  对那份检测报告,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都不认可。他们称,目前我国仅有建筑室内空气污染标准,尚未出台车内空气污染标准。检测人员仅从表面看车内没有其他物质,但实际上一块薄膜、塑料都可能挥发出甲醛,香水挥发时经高温也会变为甲醛。所以,这份报告不具权威性和法律证明力。

  得到补偿2万多

  此案历时1年4个月,记者一直全程跟踪。11月30日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见到霍康是在重医附一院肿瘤科病房,霍还打着点滴。霍妻说丈夫肝移植手术虽很成功,但癌细胞转移,今年已是第5次进医院了。

  霍康称,案件起诉前他犹豫了一年,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标准。后来决定起诉,是因为自己对法律比较熟悉,同时也查阅了国内的类似案例,才有了起诉的信心。同时也希望通过诉讼能够加快相关标准出台的步伐。但在诉讼中,迟迟未出台的标准仍然成为拦路虎。

  12月6日,在法院协调下,霍康妻子到法院领走2.5万元经济补偿。

  消费者最终撤诉

  昨日,该汽车生产厂家公关分部孙经理称,钱是经销商给的,是出于对客户的一种人道主义关怀。他们非常赞同这种关心用户的作法,消费者也为此撤诉。

  昨日,该汽车生产厂家西南商务代表处王经理称,他们的轿车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他们是国内第一个达到国际环保认证的汽车企业,该认证是从各部件、整车作出的。他们对每一个零件的质量都特别重视,比如一颗螺丝要经过20多道关。每当相关国家政策刚一出台,他们当天就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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